关于向申请人石磊送达京政复告字〔2025〕15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凯发娱乐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7日
石磊:
2025年1月8日,本机关收到您网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大红门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无),请求撤销该行政行为。本机关依法作出京政复告字〔2025〕15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本机关向您住址及联系地址邮寄该《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被退回,多次拨打电话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告字〔2025〕15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2月17日